
本文件规定了Ⅰ型气胀式救生筏的设计、性能和标记特性,并给出了试验方法: ———具有4 人~12 人的承载能力; ———适用于艇体长度不大于24 m 的小艇; ———适合从高度不高于6 m 的艇外抛落; ———区分为两类(A类和B类); ———设计可在高风浪但不包括例如飓风等极端情况的长途航行; ———具有完全的自持力; ———可在无外界援助情况下应对各种应急情况; ———不在极端航区航行(例如南大洋)。Ⅱ型救生筏在ISO9650 2 中规定。
本文件规定了进行水下滑翔器整机性能和功能检验的系统试验方法,包括外压安全性试验、水池/湖上试验和海上试验的一般要求、试验mk体育官方网站内容、试验实施步骤及试验结果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水下滑翔器研制和交付阶段试验的组织和实施。其他采用浮力驱动的无人水下航行器也可参照本文件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测量艇体长度不大于24m的机动游艇航行中空气噪声最大声压级时,获取可重复和可比较测量结果的条件。这些艇包括舷内机艇、尾机驱动艇、个人艇(PWC)以及舷外机艇。 本文件还规定了基于标准艇的有集成排气系统的尾机驱动艇型式试验和舷外机艇型式试验。此外,本文件还规定了除最大声压级外,对声暴露级测定应遵循的程序。 注:对于上述规定以外的艇,使用ISO2922进行辐射噪声测量。 本文件所规定的声学测试程序精度等级为工程等级(等级2)。
本文件规定了复合材料多体大型游艇的整体结构要求与各部分具体尺寸要求,包括最小板厚要求,艇体外板,外板骨架,单层底结构及附属构件,双层底结构,舱壁与深舱,甲板结构以及上层建筑、甲板室、舷墙与支柱的尺寸要求及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艇长24m及以上复合材料多体大型游艇的设计、制造与检验。

